北方长龙:关于变更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鉴于公司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签订的信息披露服务合同已到期,2026 年4 月18 日起,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变更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相关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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