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1-16  东南电子(301359)公司公告

我们作为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元元:

张爱珠:

王伟定: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