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6  荣旗科技(301360)公司公告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我们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刘跃华44002
严 康44002
王世文44002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我们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主动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我们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二、202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1月30日对《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对《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对《关于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9月12日对《关于确认2022年1-6月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11月1日对《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除了对公司现场检查的工作外,我们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层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在董事会会议中做到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们认为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符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状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公司运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2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们2022年度的述职报告,2023年,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经营发展及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效建议,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独立董事:刘跃华、严康、王世文

2023年5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