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http://ddx.gubit.cn  2023-05-22  荣旗科技(301360)公司公告

关于对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12号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至22日,你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

75.49%,与同期创业板综指偏离度较高,5月18日公司股价触及异常波动情形。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 2023年5月9日,你公司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称“公司重点服务消费电子行业企业,紧密服务于苹果、亚马逊、META的各类新品,在无线充电模组、智能眼镜等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成果”“苹果产线外迁至印度等地,将会更需要公司的检测设备来配套”。请说明公司与苹果、亚马逊、META等企业是否有直接及间接的业务联系或接洽,涉及的主要产品、是否已签署合作协议、近三年的销售收入及在手订单,相关业务对公司业绩是否具有重大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请结合市场整体情况、行业状况、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股价走势等,说明公司近期生产经营等基本面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分析说明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充分提示风险。

3.请补充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监高人员等近1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3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4.请说明公司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等情况。

5.请核实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筹划中的重大事项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大幅波动的其他事项。

6.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