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宁德中能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最近3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钱曙光、汪炉生、朱文兵。
3、本次交易系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涉及公司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特此说明。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