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4-08-09  荣旗科技(301360)公司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荣旗科技股票代码:30136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腾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398号41幢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398号41幢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持),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旗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荣旗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腾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市公司、荣旗科技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上海腾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集中竞价交易(含盘后定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荣旗科技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江中求
性别
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408221976********
长期居住地江苏省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腾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398号41幢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5日
注册资本5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中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N0XC57H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398号41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3,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3,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资金需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含盘后定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降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荣旗科技股票3,217,500股,占荣旗科技总股本的6.032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2,666,900股,占荣旗科技总股本的4.9998%,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上海腾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含盘后定价)44.095—45.7213500,6000.9385
大宗交易40.0050,0000.0937
合计550,6001.0322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变动前变动后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上海腾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限售条件股份3,217,5006.03212,666,9004.999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力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荣旗科技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4、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腾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
股票简称荣旗科技股票代码30136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腾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398号41幢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含盘后定价)?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217,500股 持股比例:6.032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550,600股 变动比例:1.0322% 变动后持股数量:2,666,9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8%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此页无正文,为《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腾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