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旗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9号),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
7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887.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027.83万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85,860.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9日全部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4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 1 | 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 | 23,223.30 | 23,223.30 |
| 2 | 补充营运资金 | 6,000.00 | 6,000.0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 合计 | 29,223.30 | 29,223.30 | |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部分设备及软件,并将“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4月。
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860.09万元,扣除前述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后,公司超募资金为56,636.79万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募投项目“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投资建设已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6年2月28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A) |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B) | 待支付款项金额(C) | 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D)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E=A-B-C+D) |
| 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 | 23,223.30 | 12,222.52 | 130.71 | 798.15 | 11,668.22 |
注1:待支付款项指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款项,包括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需以设备调试及验收情况确认付款,最终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前,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划转时,若上述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尚未支付完毕,剩余未支付的款项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注2: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累计收到的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实际金额以理财产品赎回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注3: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注4:上述数据存在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的情况说明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始终秉持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取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668.22万元(含累计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就募投项目的待支付款项,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前,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划转时,若上述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尚未支付完毕,剩余未支付的款项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待全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结项的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销户完成后,对应的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
七、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公司本次将“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情
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辚辚孙萍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