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智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1日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并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会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主导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其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将“众智科技内燃发电智能控制系统产业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10月31日调整至2024年4月30日,其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10月31日调整至2025年4月30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众智科技内燃发电智能控制系统产业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10月31日调整至2024年4月30日,其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10月31日调整至2025年4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股东收益,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自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股东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并满足日常运营资金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并满足日常运营资金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现金管理方案风险
可控,且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