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祖华先生的通知,获悉谢祖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谢祖华 | 是 | 14,850,000.00 | 38.15% | 14.19% | 是(首发前限售股) | 否 | 2024年6月24日 | 办理解除质押之日止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个人资金需求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谢祖华 | 38,925,031.00 | 37.19% | 0.00 | 14,850,000.00 | 38.15% | 14.19% | 14,850,000.00 | 100.00% | 24,075,031.00 | 100.00% |
深圳立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103,548.00 | 27.8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9,103,548.00 | 100.00% |
深圳睿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86,045.00 | 3.3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486,045.00 | 100.00% |
深圳立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85,376.00 | 3.3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485,376.00 | 100.00% |
合计 | 75,000,000.00 | 71.65% | 0.00 | 14,850,000.00 | 19.80% | 14.19% | 14,850,000.00 | 100.00% | 60,150,000.00 | 100.00% |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事宜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所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