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阵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8  矩阵股份(301365)公司公告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股东的户数共计4,920户,股份数量为1,546,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8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1号)同意注册,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股,并于2022年1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9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91,546,056股(包括首发前限售股90,000,000股以及首发后限售股1,546,05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无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8,453,94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股份数量为1,546,05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88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流通上市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4,920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546,056股,占公司股本的1.2884%。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占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剩余限售股份数量
1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546,0561.2884%1,546,056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占比(%)增加(股)减少(股)股份数量(股)占比(%)
一、无限售流通股28,453,94423.711,546,05630,000,00025.00
二、有限售流通股91,546,05676.291,546,05690,000,00075.00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90,000,00075.0090,000,00075.00
首发后限售股1,546,0561.291,546,05600.00
高管锁定股00.0000.00
合计120,000,000100.001,546,0561,546,056120,000,000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限售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三)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