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汤昌茂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行为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下午14:30分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次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