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的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伟豪先生、独立董事胡振超先生和董事柯汉生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议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周伟豪先生担任,周伟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在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等召开会议,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提交相应议案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2023年6月5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新增银行授信召开会议,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提交相应议案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2023年8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召开会议,会议对相关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交相应议案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2023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募集资金的使用事项召开会议,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提交相应议案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五)2023年10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事项召开会议,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交相应议案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持续关注公司年报等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并与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进行沟通和讨论,了解审计计划、解决问题、审核审计结果,并对天健的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2023年度审计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计划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对审计部的年度工作进行监督,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后续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各项支出、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真实、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及其他重大错报情形,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要求,通过内审部的具体工作检查、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初步审议,认为公司内控体系较为完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风险管控水平较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
四、总体工作评价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对公司的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