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誉基石”)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488,40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已剔除截至2024年10月8日公告日前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1,159,500股)的1.0000%,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包含截至2024年10月8日公告日前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1,159,500股)的0.9923%。减持期间自前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自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止)。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公告编号:2024-05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领誉基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 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量)的比例(%)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包含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量)的比例(%) |
领誉基石 | 集中竞价交易 | 自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月27日 | 48.46 | 40.75-54.50 | 963,300 | 0.6472 | 0.6422 |
合计 | 963,300 | 0.6472 | 0.6422 |
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取得及上市后实施股利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159,500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量)的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包含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量)的比例(%) | 股数 (股) | 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量)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包含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量)比例(%) | ||
领誉基石 | 合计持有股份 | 9,567,720 | 6.4282 | 6.3785 | 8,604,420 | 5.7810 | 5.736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567,720 | 6.4282 | 6.3785 | 8,604,420 | 5.7810 | 5.736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0 | 0 |
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取得及上市后实施股利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159,500股。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其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