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立智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丰立智能(301368)公司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立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对丰立智能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及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研究与开发、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及报告、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及报告、募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

1、内部控制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根据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 原则,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监事会是公

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还建立了管理框架体系包含总经理办公室、企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采购中心、市场营运中心、生产营运中心、质控中心、技术研发中心等职能部门,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明确规定了各个部门的主要职责。

(2)企业文化

公司以“做强企业,服务社会”为使命,以“永续创新,国际品牌”为愿景,树立“创新、诚实、合作、执着、自信、高效”的价值观,推崇“企业与人才同长,物质与精神并进,创新与稳健并举,品质与品牌同步”的公司文化。企业的经营宗旨是“研造客户需求的产品与服务,与合作者共发展”。

加强党建,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激励人才,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传递正能量。

(3)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严格遵循《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确保所有员工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公司注重人才梯队的建设,为提高企业员工的专业能力,公司设立了“丰立学院”,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对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薪酬、考勤等管理方面建立了《人力资源控制程序》《培训管理规定》等相关人事制度。

2、风险评估

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包括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内控测试等风险管理机制。

3、内部控制活动

(1)交易授权控制

公司按照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的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规定,采取不同的交易授权。对于一般性交易如销售业务、采购业务、正常业务的费用报销等采用公司各中心、部门逐级授权审批制度;对于非经常性交易,如对外投资、发行股票、转让股权、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交易,需按不同交易额提交

到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2)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建立了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具体业务核算和费用报销制度,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并将内部控制要求贯穿其中,不断加强公司会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公司通过ERP系统进行帐务管理,使财务核算工作实现信息化,有效保证了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

(3)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的定义、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规定,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各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4)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透明。

(5)资产管理

公司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制定了《设备设施管理程序》,明确了固定资产验收、保管、折旧、投保、维修、处理等流程。

公司在存货的管理中对采购、计划、出入库、库龄各个环节也进行了有效的控制。通过定期盘点,对供应链呆滞存货进行清理和管控。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合理计提资产以减少损失。

(6)采购管理

公司制定《采购控制程序》,明确规定采购、审批、报价、验收、合同管理及付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以确保公司物料的采购有序进行,设定安全库存,防止物料呆滞。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程序》,明确了供应商从选择、评估、准入审核、批准、日常监控、月度绩效评价以及不符合整改、淘汰等一系列管理过程,保证供应商满足公司的产品质量、成本与交期。

(7)销售管理

公司设立市场营运中心,对销售与收款业务进行规范与控制,通过市场调查及营销活动充分了解市场需求,掌握市场价格,收集相关资料,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为规范公司的营销管理,制定了《顾客与供方财产控制程序》《顾客沟通与服务控制程序》《顾客满意度分析与评价控制程序》《合同评审控制程序》等相关文件以保证公司的营销工作正常进行。公司重点监控应收账款账龄、逾期情况,减少公司坏账损失,促进销售业务的稳定增长。

(8)财务管理及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对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会计账务处理等主要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提高会计核算、信息披露质量,保证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真实可靠、及时有效。

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建立全员目标成本费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审核和控制费用的支出,结合公司实行的预决算管理办法,做到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和考核,有效提高经营质量和经营管理风险的管控,实现公司经济利益最大化。

4、信息与沟通

(1)内部信息与沟通

公司设立信息科,主要负责公司的软件及信息系统的维护和运行。公司结合业务发展及管理需求,逐步开发供应商管理系统、生产管理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相融合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不断提升数据共享、电子审批等信息化管理模式,保证数据间的无缝对接。进一步完善信息与数据传递的管控流程,确保信息系统正常、安全、有效地运行,最终实现无纸化全过程高效互联互通。

(2)对外信息披露与沟通

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已建立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范,同时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审批程序、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等

做出明确规定,通过邮件、电话、微信、宣传栏、面对面交流等多种渠道传递信息。加强信息披露的事务管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内部监督

公司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开展日常的内部监督及审计工作,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系统性地监督,并对内控存在问题的部门提出改善建议,并监督其整改落实。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 指引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利润总额指标资产总额指标营业收入指标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财务报表利润总额3%错报金额<财务报表资产总额0.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0.5%
重要缺陷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3%≤错报金额<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5%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5%错报金额>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的内部控制缺陷。如:

(1)公司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对财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的舞弊行为;

(2)更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外部审计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的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单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营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如: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日常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相应的控制;

(4)重要信息泄露并对公司业务运作带来重大损失;

(5)对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包含:

1)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2)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给公司造成损失;

3)内部控制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4)公司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

5)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事故。

重要缺陷包含:

1)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2)公司其他重要岗位人员大量流失;

3)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4)公司决策程序出现明显偏离目标;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2)定量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

量标准执行。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健全、合理的内控制度,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三会会议资料、信息披露文件、各类原始凭证以及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各项制度,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调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与相关人员以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检查内部控制的运行和实施等方式从内部控制的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的监督等各个方面对丰立智能内部控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丰立智能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有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鸿仁业敬轩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