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立智能:关于收到《关于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的公告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关于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2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浙江丰立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以下简 称“告知函”)。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 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 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