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21  联动科技(30136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369 证券简称:联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国家高新区新光源产业基地光明大道16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赤梅女士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210,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69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69,766,268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61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8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94,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94,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94,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58%。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210,6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210,6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210,6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210,6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210,6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张赤梅女士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10,6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张赤梅(持有股份22,950,000股)、郑俊岭(持有股份22,050,000股)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通过。

6.0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郑俊岭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10,6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张赤梅(持有股份22,950,000股)、郑俊岭(持有股份22,050,000股)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通过。

6.0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李凯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760,6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李凯(持有股份450,000股)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通过。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的议案》

7.0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张波先生2024年度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210,6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0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杨格先生2024年度津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7,210,6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月女士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210,6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0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凌飞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210,6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0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戴肖雯女士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7,210,6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210,6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187,9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8%;反对22,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1,9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34%;反对22,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210,6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炜律师、黄嘉瑜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