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69 证券简称:联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赤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5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5人,其中独立董事张波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规范,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5月31日实施完毕,根据《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4.06元/股调整为33.88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本次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以2024年8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0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32.2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3.8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