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00元/股(含本数),具体以回购实施完
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2024年5月31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43.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42.82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2024年5月24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1,89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9,766,268股的0.17%,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2.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9.00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人民币5,048,60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