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370 证券简称:国科恒泰 公告编号:2024-086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北京君联益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持有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21,836,0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6400%,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4.6762%)的股东北京君联益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益康”)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008,92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00%(公司总股本以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466,964,140股为计算依据,下同),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君联益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君联益康持有公司股份21,836,002股,其中股份19,306,459股已于2024年7月12日起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另外2,529,543股可上市交易日期为2026年7月12日。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君联益康拟计划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不超过14,008,92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即减持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3.0000%。
5、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并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7、其他说明:根据2020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合称“减持特别规定”),君联益康已于2024年6月14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减持特别规定中的减持规定,君联益康投资本公司已超过六十个月,具体减持节奏为不受限。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君联益康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
(一)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承诺人名下由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及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有),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关于减持意向和减持价格的承诺
“1、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企业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在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该等股票的,累计减持的股份最高可至发行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企业将配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
5、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本企业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则和要求。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止本公告日,君联益康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君联益康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君联益康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破发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4、君联益康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君联益康的减持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君联益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