敷尔佳: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上海敷尔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员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机构 | 证券资金账号 | 托管银行 |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 88784200668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兴支行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较大波动的不利影响。在极端情形下,如金融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或委托理财金融机构出现极端风险情况下,将会对公司现金管理本金及预期收益带来较大损失,构成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5、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