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净源: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72 证券简称:科净源 公告编号:2024-001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到突发事件或者不可抗力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终止或无法全面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的影响: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展。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科净源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包人”)与云南金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金额为2.8亿元。
本次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云南金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888万人民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法定代表人:白聚星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90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销售;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地整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财务咨询;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人工造林;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承包人经营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关联关系说明:承包人与公司及分包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及分包人与承包人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2、工程名称:设备供应与电安装及配套市政管网改造专业分包工程
3、合同双方:
工程承包人:云南金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分包人:北京科净源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工程地点:云南省楚雄市
5、分包合同工期:
(1)工程总工期约为730日历天;
(2)开工日期: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开工令载明开工日期为准。
6、签约合同总价:
(1)签约合同价为(暂定):人民币280,000,000.00元;
(2)分包合同价格形式:暂估价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为建设单位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算价×99.1%。
7、预付款:预付款的比例为暂估价的30%,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8、合同进度款:参照建设单位与承包人签定的总承包合同执行。
9、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10、结算方式:本合同价格为暂定总价,按工程节点进行结算。
11、承包人义务:
(1)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履行分包合同所需的相应资料。
(2)承包人应按法律规定和总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人和分包工程进行管理并承担总包管理责任。承包人负责协调分包人与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施工作业。
(3)承包人应保证分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其他分包人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
12、分包人义务:
(1)办理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许可和批准手续。
(2)按法律规定和分包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并在保修期内履行保修义务。
(3)对施工场地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分包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与履行分包合同有关的其他情况。
(4)按照法律规定完成分包工程资料的编写、管理和归档;确保分包工程资料的准确完整。
13、违约责任
(1)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未能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通知,要求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承包人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分包人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通知后28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且影响分包人正常施工的,分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承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人因承包人违约暂停施工满28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分包人违约
分包人未能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承包人可向分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分包人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分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分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2、公司及分包人具备履行上述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上述合同的顺利履行,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及分包人业务的独立性,公司及分包人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上述合同而对该客户形成依赖。
3、本合同的签订是公司进一步深入主营业务战略布局的重要体现,是公司在环境治理行业综合实力的体现,是客户对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实力的认可,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五、风险提示
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合同履行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到突发事件或者不可抗力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终止或无法全面履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审议程序
本公告所披露的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依据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
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