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净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春芬)

查股网  2024-04-30  科净源(301372)公司公告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春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曹春芬,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律硕士。2001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北京渔阳集团法务部法务主管;2003年11月至2004年10月任北京六合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兼法律顾问;2004年11月至2005年4月任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商标部商标专员、律师;2005年5月至2005年11月任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05年11月至2010年7月任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专职律师;2010年8月至今任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律师;2020年10月至今,任京磁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7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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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的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开提名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现场工作的时间为12日。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其中为深入了解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情况,本人赴北京市顺义区总部基地项目、河北省深州市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项目现场调研,与项目现场人员深入交流,详细了解项目的建设规划;年底,本人到公司听取募集资金相关汇报,以及参加券商持续督导培训,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等重要事项,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重大影响,提出规范性的审核意见和建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在本人上任后,公司组织了管理层与独立董事的现场交流会,全面介绍公司研发、生产与制造、供应链及运营、市场及业务等各模块情况,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发表审核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以下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1、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同意意见;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同意意见;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同意意见。

2、2023年9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发表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同意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同意意见;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同意意见。

3、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发表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同意意见。

4、2023年11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发表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同意意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公司董事会也认真听取和重视我们提出的意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重视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规范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

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任职期间,报告期内的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三)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葛敬、张茹敏、李崇新、翟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王凯军、王月永、曹春芬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崇新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赵雷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玲玲为公司副总经理、张宁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曹春芬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