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净源: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
1、会议召集人: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葛敬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的交 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 号慧科大厦7 层公司 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6 人,代表股份35,847,3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773%。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6 人,代表股份28,014,57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5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0 人,代表股份 7,832,7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2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0 人,代 表股份3,614,8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17%。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 人,代表股份338,58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代表共计29 人, 代表股份3,276,2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7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 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843,1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83%;反对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02,1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487%;反对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7%;弃权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02,1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7%;反对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7%;弃权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996%。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葛敬(持股16,448,597 股)、张茹敏(持股4,657,388 股)、葛琳曦(持股5,470,000 股)、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56,452 股)、李崇新(持股800,000)、赵雷(持股300,000)已进行回避表决,根据表 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无偿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267,1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547%;反对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弃权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10,6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8%;反对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996%。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葛敬(持股16,448,597 股)、张茹敏(持股4,657,388 股)、葛琳曦(持股5,470,000 股)已进行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 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834,6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646%;反对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4%;弃权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02,1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7%;反对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7%;弃权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996%。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843,1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83%;反对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843,1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83%;反对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843,1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83%;反对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韩旭坤、鲍嘉俊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 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