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玮科技: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凌玮科技(301373)公司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经核查,公司2023年上半年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3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往来。

2、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上半年未开展对外担保业务,也不存在其他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3、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相关风险,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违规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1-6月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候选人吴月平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职位。本次补选系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决策需要,有利于保证董事会有序运作,并且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名吴月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候选人的履历及相关资料,吴月平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提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吴月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伯侨:

白荣巅:

张崇岷: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