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欧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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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76 证券简称:致欧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
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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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
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198-19号东方大厦6楼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
2、提案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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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议案1.00、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2.00项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除应按
照上述(1)、(2)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还应持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及《参会股东登记表》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IR@ziel.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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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参会资料或证件的原件。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采取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下午16:30之前送达至公司或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为: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198-19号东方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联系人:秦永吉、龙康俐
联系电话:0371-68991389
电子邮箱:IR@ziel.cn
邮政编码:450000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
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
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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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9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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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376
2、投票简称:致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
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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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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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人姓名
是否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受托人姓名 联系电话受托人身份证号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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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个选项中用“√”选择一项,三个选项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以上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