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欧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76 证券简称:致欧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198-19号东方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川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6,47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1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0,627,6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0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847,0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5,513,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743,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7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769,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1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26,173,01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0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1,68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5,211,8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1,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8%。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26,173,01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0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1,68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5,211,8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1,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26,173,01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0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1,68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5,211,8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1,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8%。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26,173,01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0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1,68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5,211,8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1,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8%。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26,47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5,513,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26,173,01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0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1,68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5,211,8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1,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8%。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3,814,3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3602%;反对2,032,70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736,8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727%;反对2,032,7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宋川、田琳、王志伟、共青城科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州泽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郑州语昂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沐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恰、李宝杰
(三)本次股东大会经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高恰律师、李宝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关于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