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泰高科: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馨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