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泰高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3  鼎泰高科(301377)公司公告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和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严格控制风险,拟购买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等条件,并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增加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务需要,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其审议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

三、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包括子公司)拟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

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的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正常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四、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保证上市公司财产安全,保证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犯。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继续高度关注和杜绝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形。

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其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王馨女士、王俊锋先生、林侠先生、王雪峰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其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宋海海先生、辛国胜先生、李小菲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宋海海 辛国胜 李小菲

2023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