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泰高科: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77 证券简称:鼎泰高科 公告编号:2023-049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赤岭工业一环路12号之一2号楼102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馨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60,04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7.81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52,87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6.06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17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4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1,06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3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3,89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89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7,17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488%。
3、其他参加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3%;反对4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06%;反对4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06%;反对4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06%;反对4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广东太鼎控股有限公司、南阳高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阳睿和电子产品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馨女士、王俊锋先生、林侠先生、王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王馨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360,000,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21,024,0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06%。
表决结果:王馨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王俊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360,000,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21,024,0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06%。
表决结果:王俊锋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林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360,000,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21,024,0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06%。
表决结果:林侠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王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360,000,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21,024,0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06%。
表决结果:王雪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宋海海先生、辛国胜先生、李小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宋海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360,000,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21,024,0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06%。
表决结果:宋海海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辛国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360,000,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99.988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21,024,0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06%。
表决结果:辛国胜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李小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360,000,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8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21,024,0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06%。表决结果:李小菲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勇先生、王风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选举张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360,000,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21,024,0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06%。
表决结果:张勇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02选举王风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360,000,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21,024,0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06%。
表决结果:王风莲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黎晓慧、于潇健
3、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