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泰高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泰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鼎泰高科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2.88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7,525,972.5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6,474,027.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15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1月15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4312号)。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额 |
1 | PCB微型钻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3,052.22 | 43,052.22 |
2 | 精密刀具类产品扩产项目 | 36,623.14 | 36,623.14 |
3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 10,000.00 | 10,000.00 |
合计 | 89,675.36 | 89,675.36 |
(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1 | PCB微型钻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3,052.22 | 43,052.22 | 3,480.23 | 8.08% |
2 | 精密刀具类产品扩产项目 | 36,623.14 | 36,623.14 | 11,916.61 | 32.54% |
3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 10,000.00 | 10,000.00 | 9,780.00 | 97.80% |
合计 | 89,675.36 | 89,675.36 | 25,176.84 |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调整内部结构的具体情况
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拟对“精密刀具类产品扩产项目”中“生产设备项目”相应的产能规模进行调整,“生产设备项目”的投资金额不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调整前产能规模(万支/年) | 调整后产能规模(万支/年) | 调整前后差异(万支/年) |
铣刀 | 18,000.00 | 7,200.00 | -10,800.00 |
PCB特刀 | 600.00 | 840.00 | 240.00 |
数控刀具 | 180.00 | 960.00 | 780.00 |
生产设备金额(万元) | 22,967.19 | 22,967.19 | 0.00 |
注:上述调整系内部投资结构变化,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
(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基于“精密刀具类产品扩产项目”当前建设进度,结合公司业务战略调整及客户未来订单预测,公司重新评估了“精密刀具类产品扩产项目”的产能规模等内部
投资结构。在募集资金使用总金额、投资项目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本次调整主要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规划、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对“精密刀具类产品扩产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作出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要求,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也将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保证项目按计划进行,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四、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系公司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实现预期效果,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投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合理充分地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布局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变更募投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布局和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合理充分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做出的优化与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合理充分使用,推动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万俊 | 曾劲松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