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泰高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对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泰高科”、“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万俊、曾劲松
(三)协办人:姚泽广
(四)培训时间:2024年4月16日
(五)培训地点:鼎泰高科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万俊、姚泽广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等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以及自身行为规范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万 俊 | 曾劲松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