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海: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5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962.3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87.6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3月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1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2,779.73万元,具体如下:
项 目 | 金 额(万元) |
一、募集资金净额 | 98,287.69 |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 422.81 |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 773.86 |
减: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 56,704.62 |
二、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 42,779.73 |
证券代码:301378
证券代码:301378 | 证券简称:通达海 | 公告编号:2024-045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 42,779.73 |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26,979.73 |
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 | 15,80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江苏分行南京山西路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五台山支行等六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开户主体 | 开户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专户金额 |
1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 0141290000002074 | 1,806.59 |
2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栖霞支行 | 8110501012602193321 | 9,362.50 |
3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76490188025259095 | 8,447.78 |
4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 | 72200122000258308 | 7,333.25 |
5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宁海路支行 | 4301011429100516947 | 0.00 |
6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五台山支行 | 125902287510806 | 29.61 |
合 计 | 26,979.7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6,203.24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441.75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26,644.99万元,并于2023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15,80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方 | 受托人 | 产品名称 | 产品 类型 | 金额 (万元) | 起息日期 | 到期日期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4 年第 22 期 05 号 33 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 7,500.00 | 2024-5-29 | 2024-7-1 | 1.55%/2.25%/2.55%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南京城北支 | 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4 年第 22 期 06 号 97 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 7,500.00 | 2024-5-29 | 2024-9-3 | 1.6%/2.25%/2.55%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五台山支行 | 招商银行智汇系列看跌两层区间30天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型 | 800.00 | 2024-6-11 | 2024-7-11 | 1.65%/2.3% |
(四)其他说明
1.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2.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3.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4.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2024年6月30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累计投入936.96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1.55%,项目存在延期风险。公司将定期跟踪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8,287.69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146.6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704.6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29,840.10 | 29,749.93 | 3,286.69 | 12,607.43 | 42.38% | 2025年5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2.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17,120.20 | 16,574.74 | 1,680.30 | 7,452.43 | 44.96% | 2025年5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5,415.79 | 24,606.02 | 1,075.72 | 16,399.84 | 66.65% | 2025年5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8,377.44 | 8,110.53 | 103.92 | 936.96 | 11.55% | 2026年3月20日 | - | 不适用 | 否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9,246.47 | 19,246.47 | 0.00 | 19,307.97 | 100.3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00,000.00 | 98,287.69 | 6,146.63 | 56,704.62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100,000.00 | 98,287.69 | 6,146.63 | 56,704.62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6,203.24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441.75万元,合计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人民币26,644.99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6-323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42,779.73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26,979.73 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15,800.00 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累计投入936.96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1.55%,项目存在延期风险。公司将定期跟踪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推进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