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海: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青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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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吴青川,我作为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3年7月6日被正式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职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吴青川,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博士学位。2004年11月至今历任南京审计大学国际审计系系主任、经管实验中心副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南京审计大学社会审计学院副书记(主持),副教授及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资本市场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国际公共部门会计与审计研究。2023年5月至今任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本人就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的基础上,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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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 |
吴青川 | 8 | 8 | 0 | 0 | 否 |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2024年度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会议。
(四)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 | 本年应参加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审计委员会 | 5 | 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3 | 3 |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召集和主持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内审部门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于内审部门持续关注的公司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子公司管理、募集资金使用、银行理财等工作予以支持、指导,就公司自有资金银行理财超出规定额度等事项,建议公司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流程监督、加强组织力量;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敦促会计师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敦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子公司外部单证管理等,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出席其他讨论工作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现场参加了与年审会计师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两次沟通,现场了解审计进展、审计重点等事项,并督促年审会计师加强审计力量,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审计制度和监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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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人还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战略规划讨论和关于投资上海润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初期汇报讨论。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以及利用其他时间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会前或者会后和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日常通过微信、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运营动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此外,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报道及舆论情况,及时掌握公司动态,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通过多种途径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关注互动易、公司官网等投资者交流平台上提出的问题,并就部分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公司核实。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存在少量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这些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这些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重点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投项目有序推进,除“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度相对缓慢,其他项目均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的规划和发展要求。
3.对外投资情况:持续关注公司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对外投资的参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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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子公司运营情况,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参股公司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4.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4年,公司加强了对于制度、流程的内部审计工作,强化了财务支付方面的制度、流程管控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根据《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和判断,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事项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3.28 | 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4.18 |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10.24 | 关于对外投资并合作开展公安信息化业务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12.23 | 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参加监管部门、证券业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查阅相关文件,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025年,本人将根据最新独立董事相关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积极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防范风险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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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青川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