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海: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冀洋)

查股网  2025-04-24  通达海(301378)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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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冀洋,我作为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冀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9月生,法学博士,德国Max-Planck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博士后。2017年8月至今在东南大学法学院任职,现任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21年10月至今任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桐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2025年1月9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本人就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的基础上,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 2 -董事姓名

董事 姓名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
冀洋8800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2024年度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会议。

(四)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本年应参加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
提名委员会1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3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召集和主持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审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五)出席其他讨论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与年审会计师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与独立董事的两次沟通,还参加了报告期内公司安排的战略规划讨论和关于投资上海润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初期汇报讨论。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以及利用其他时间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会前或者会后和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日常通过微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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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运营动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此外,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报道及舆论情况,及时掌握公司动态,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通过多种途径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关注互动易、公司官网等投资者交流平台上提出的问题,并就部分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公司核实。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存在少量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这些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这些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重点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投项目有序推进,除“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度相对缓慢,其他项目均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的规划和发展要求。

3.对外投资情况:持续关注公司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对外投资的参股公司、子公司运营情况,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参股公司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4.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4年,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4 -会议名称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事项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3.28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4.18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10.24关于对外投资并合作开展公安信息化业务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12.23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参加监管部门、证券业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查阅相关文件,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2025年1月,由于自身工作安排原因,本人已经辞去了所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不再在公司任职,在这里也送上对通达海的美好祝福,祝通达海基业长青、业绩长虹!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冀洋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