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电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盛东-已离任)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盛东)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盛东作为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2022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由于任职期已满,自2022年12月28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就2022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召开股东大会5次,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张盛东 | 7 | 7 | 0 | 0 | 0 | 否 | 5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意见类型 | 发表意见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年1月9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事前认可意见 | 《关于增加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股东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独立意见 | 《关于增加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股东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
2022年2月28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3月1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事前认可意见 | 《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同意 | |||
独立意见 | 《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同意 | |||
2022年5月31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事前认可意见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公司股东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用天健会计师事所(特殊通合伙)为公司2022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
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公司股东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
2022年11月14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独立意见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同意 | |||
2022年12月12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独立意见 |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兼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本人在2022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主持并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2年度主持并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对2021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项进行了查阅审议,对公司人才体系建设提出专业建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2年度主持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4项议案,按照规定对2021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员工绩效考核情况、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事项进行了查阅审议,并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指导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薪酬体系,以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2年度出席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11项议案,对公司综合授信、内部控制与审计、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续聘会计事务所、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查阅审议。在公司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加强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及时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积极与管理层、中介机构了解重大交易事项的整体可行性与必要性,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并评估其合理性及公允性,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的建议,切实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核查作用。
4、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2年度出席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2项议案,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资产投资计划事项进行了查阅审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秉持勤勉尽责、对公司和投资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沟通,通过现场调研、与管理层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等方式来了解了公司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了解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同时本人时刻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人重点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和审计底稿,对公司财务运作、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在此基础上,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1、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
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认真审核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方面进行有效监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严谨、公正、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积极推动和完善
公司各项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自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认
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交易所和广西证监局组织的相关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1、2022年度,未发生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2022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3、2022年度,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2022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张盛东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