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8日以电话、微信及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在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劳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明确了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程序,能够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监事会同意实施该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在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监事会将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