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电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5月23日,公司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稳定了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促进了公司的平稳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监事会出席情况 |
2023.4.27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11.《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2.1提名劳玉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2.2提名黄万梁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全体监事出席会议 |
2023.5.23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全体监事出席会议 |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监事会出席情况 |
2023.8.28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全体监事出席会议 |
2023.10.25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全体监事出席会议 |
2023.11.13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全体监事出席会议 |
(二)2023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1、列席公司重要会议,监督工作规范化、日常化
2023年,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例会,了解与监督公司各项重要工作的决策以及实施的进展情况。监督公司财务、经营管理和公司内部控制中的各项工作。同时在监事会内部逐步完善工作机制,针对董事会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从整体上增强对公司依法经营的认知、把握和监督,使监督工作规范化、日常化。
2、加强内部管控,注重专项效果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公司经营和内部管控工作也日益加强。监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做到了重要事项跟进、重要决策参与。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完整。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分配以101,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0(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60,804,000.00元。监事会监督了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有关情况,并出席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了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审议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专项报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的资产收购和出售行为。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治理和优化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的行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监事会审核的对外担保情况。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内控制度和执行力度、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八)对内部控制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结合目前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建立了较完善的适合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九)公司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四)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