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电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79 证券简称:天山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0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前海科兴科学园1栋18楼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嗣纬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6,482,2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6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1,995,3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4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486,9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437,2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9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5,950,3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1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486,9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76%。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3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3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3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3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3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3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3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关联股东王嗣纬先生、王嗣缜先生、范筱芸女士、戴建博先生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总数。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7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8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关联股东东台齐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总数。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3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3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周陈义、王梦蕾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