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金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7月31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200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4.7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126.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417.7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1,708.25万元。2022年10月13日公司已收到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54,491.55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100Z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的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金额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亚运村支行 | 911004010001736829 | 29,024.4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8110701013402397737 | 15,401.3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 | 122907370210402 | 5,065.80 |
杭州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1101040160001313765 | 5,000.00 |
合计 | 54,491.55 |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及管理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分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3年7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54,491.55 |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 880.47 |
减: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 1,902.83 |
募集资金净额 | 51,708.25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 364.74 |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金额 | 2,255.23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1,081.46 |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115.81 |
减:超募资金购买资产 | 5,100.00 |
减: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减: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支出 | 13,000.00 |
2023年7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8,520.48 |
截至2023年7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亚运村支行 | 911004010001736829 | 7,165.9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8110701013402397737 | 1,269.5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 | 122907370210402 | 84.97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注2 | 1101040160001313765 | 0.00 |
合计 | 8,520.48 |
注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亚运村支行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下属分支机构,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下属分支机构,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为1101040160001313765)已于2023年7月26日注销,注销时账户余额为0。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投资两个项目为: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扩容项目、研发及运营基地建设项目;超募资金投向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购买资产,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10,552.49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后续部分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2年11月10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135.71万元,其中2,255.23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80.47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100Z0366号《关于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别 | 金额(人民币万元) | 认购日 | 到期日 | 是否到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2/12/15 | 2023/3/17 | 到期已赎回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3/3/22 | 2023/6/21 | 到期已赎回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3/6/22 | 2023/9/21 | 否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3/6/22 | 2023/9/22 | 否 |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000.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收到投资收益132.86万元。
2、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协定存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同意公司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以协定存款形式存在的期末余额为8,520.48万元。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的交易。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20,000.0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承诺投资项目中的两个项目“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扩容项目”、“研发及运营基地建设项目”未完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购买资产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全部投入完毕,无法核算累计实现的收益。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附件1:
附件1: |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截至2023年7月31日 | ||||||||||
编制单位: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51,708.25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0,552.50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0,552.5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2022年: | 4,459.9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23年1月1日-2023年7月31日: | 6,092.53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 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扩容项目 | 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扩容项目 | 29,024.45 | 29,024.45 | 2,000.01 | 29,024.45 | 29,024.45 | 2,000.01 | -27,024.44 | 2024年度 |
2 | 研发及运营基地建设项目 | 研发及运营基地建设项目 | 15,401.30 | 15,401.30 | 1,336.68 | 15,401.30 | 15,401.30 | 1,336.68 | -14,064.62 | 2024年度 |
小计 | 44,425.75 | 44,425.75 | 3,336.69 | 44,425.75 | 44,425.75 | 3,336.69 | -41,089.06 | |||
超募资金投向 | ||||||||||
3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2,115.81 | 2,115.81 | 不适用 | 2,115.81 | 2,115.81 | - | 不适用 |
4 | 超募资金购买资产 | 超募资金购买资产 | 不适用 | 5,100.00 | 5,100.00 | 不适用 | 5,100.00 | 5,100.00 | - | 不适用 |
5 | 剩余超募资金 | —— | 不适用 | 66.69 | - | 不适用 | 66.69 | - | -66.69 | 不适用 |
小计 | - | 7,282.50 | 7,215.81 | - | 7,282.50 | 7,215.81 | -66.69 | |||
合计 | 44,425.75 | 51,708.25 | 10,552.50 | 44,425.75 | 51,708.25 | 10,552.50 | -41,155.7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2,1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8.84%,2022年12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7月31日,本公司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 |||||||||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北京壹通佳悦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100万元超募资金及10,200万元自有资金,合计15,300万元购买崔佳、张冬梅、上海合栎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北京壹通佳悦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已支付完毕上述款项。 | ||||||||||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5.81万元(不含利息15.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0.22%,2023年6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81万元(不含利息15.8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7月31日,本公司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二、(四)、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二、(五)、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二、(五)、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2:
附件2: |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
截至2023年7月31日 | |||||||
编制单位: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 | 人民币万元 |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 | 2023年1月1日-2023年7月31日 | ||||
1 | 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扩容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 研发及运营基地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 | 超募资金购买资产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 | 剩余超募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扩容项目”、“研发及运营基地建设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效益。 | |||||||
2、“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购买资产”无承诺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实际效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