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维时代: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赛维时代(301381)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操作便利性,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二、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三季度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股东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郭东 吴星宇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戴建宏 江百灵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