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维时代: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3-29  赛维时代(30138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381 证券简称:赛维时代 公告编号:2024-008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4年度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上述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含)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5.2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0.2亿元。此外,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0.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5XY20240079570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成云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成云商”)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2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755XY20240078910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赛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网络”)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及子公司赛维网络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保证书》,公司与赛维网络共同为全资子公司华成云商及全资子公司香港兰玛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兰玛特”)向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4,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华成云商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5年6月26日

2.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康利城6号701

4.法定代表人:陈文平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网页设计、多媒体产品的设计(不含影视制作等限制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房屋租赁;供应链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配送信息系统、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服装设计;服装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

劳务派遣;医疗用品及器材、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防护口罩、消毒产品经营、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测温仪、一类、二类医疗用品及器械的销售(需取得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后方可经营)。

7.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854,282,454.741,209,424,709.21
负债总额715,662,744.651,033,092,795.59
净资产138,619,710.09176,331,913.62
项目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025,215,961.001,393,582,650.48
营业利润51,455,397.1844,360,650.89
净利润45,737,672.8237,673,404.20

8.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市赛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8年9月26日

2.注册资本:25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平吉大道66号康利城6号901A5

4.法定代表人:陈文平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网页设计、多媒体产品的设计(不含影视制作等限制项目);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服装设计;服装销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疗用品及器材、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防护口罩、消毒产品经营、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测温仪、一类、二类医疗用品及器械的销售(需取得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

7.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335,417,826.791,263,164,406.13
负债总额380,099,484.23212,357,362.68
净资产955,318,342.561,050,807,043.45
项目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402,388,870.56435,490,043.28
营业利润188,209,719.91220,778,423.83
净利润164,645,749.51194,555,129.59

8.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香港兰玛特有限公司(HONGKONG LINEMART LIMITED)

1.成立时间:2015年4月28日

2.注册资本:2,341,641港元

3.注册地址:

21/F HING LUNG COMMERCIAL BUILDING 68-74 BONHAMSTRAND SHEUNG WAN HK

4.法定代表人:陈文平

5.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6.主营业务:境外线上线下销售

7.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330,759,577.821,500,518,031.02
负债总额1,374,678,018.151,541,351,121.18
净资产-43,918,440.33-40,833,090.16
项目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4,797,907,348.324,316,829,456.63
营业利润-2,165,117.743,695,030.14
净利润-1,808,005.303,085,350.17

8.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就华成云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5XY202400795701)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4.保证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本《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公司就赛维网络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5XY202400789101)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4.保证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本《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三)公司及子公司赛维网络就华成云商及香港兰玛特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与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保证书》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赛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债务人:深圳市华成云商科技有限公司、香港兰玛特有限公司

4.最高债务金额:人民币140,000,000.00元

5.担保业务范围:指就每一保证人而言,(a)债务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内产生并欠付银行的全部金钱性和非金钱性义务及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债务人实际或者或有(以任何身份,无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共同)欠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透支、贸易、贴现或其他授信、衍生品交易、黄金或其他贵金属租借或其他任何交易、文件或法律项下的该等义务及债务;(b)至债权人收到付款之日该等义务和债务上(于索赔或判决前和索赔或判决后)产生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c)因债务人未能履行该等义务或债务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偿,或因终止履行据以产生该等义务和债务的任何合同或交易

而应由债务人支付的其他金额;和(d)在全额补偿的基础上债权人执行本保证书产生的支出(包括律师费)。

6.保证期间:本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如果任何担保债务在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尚未到期,则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的担保债务的到期日起开始计算;且如果债权人退还担保债务,则与该退还的担保债务有关的保证期间自该担保债务的退还日起开始计算。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担保额度合计223,165.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3.42%。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实际已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105,165.4万元人民币(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2.3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公司及赛维网络与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保证书》。

特此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