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维时代: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35,351,6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84%)的股东厦门鑫瑞集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瑞集泰”)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鑫瑞集泰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厦门鑫瑞集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函出具日,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35,351,640股,其中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合计35,351,640股;前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5.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6,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鑫瑞集泰系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六十个月,其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2月7日。
7.鑫瑞集泰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鑫瑞集泰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鑫瑞集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鑫瑞集泰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鑫瑞集泰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