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维时代: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0  赛维时代(301381)公司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定召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20 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0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20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康利城6 栋11 楼公司 会议室。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文平先生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 人,代表股 份295,524,4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4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6 人,代表股份284,799,5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8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 人,代表股份10,724,8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58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47 人,代表股份14,423,7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 人,代表股份3,698,8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916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 人,代表股份10,724,86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82%。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 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同意295,487,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 反对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32%。

同意14,386,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28%;反对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0%;弃权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 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295,496,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 反对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14,396,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80%;反对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295,497,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 反对2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14,396,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14%;反对2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案》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

同意295,497,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 反对2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14,396,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14%;反对2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295,497,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 反对2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14,397,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56%;反对2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 年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0,697,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7%; 反对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3%;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10,697,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7%;反对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其中关联股东雄安君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众腾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雄安君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福建赛道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84,799,345 股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95,496,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 反对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14,396,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80%;反对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295,496,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 反对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14,396,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80%;反对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295,414,4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8%; 反对1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14,313,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74%;反对1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2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1:选举李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8,570,921 股

10.02:选举毛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8,570,924 股

10.01:选举李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70,216 股

10.02:选举毛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70,219 股

表决结果:李瑶女士、毛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田维娜律师、万茜律师见证, 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