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核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购买知识产权及签署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迪讯飞本次购买知识产权及签署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基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肖世练 向民 刘俊秀
日期:2023年9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