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09  蜂助手(30138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4-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罗洪鹏先生(董事长)、区锦棠先生、丁惊雷先生、韦子军先生、王亚楠先生、王厚强先生

2、独立董事:肖世练先生、刘俊秀先生、向民先生

以上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三名独立董事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均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肖世练先生(主任委员)、刘俊秀先生、向民先生;审计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姚超创先生(监事会主席)、王照良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马大亮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2024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罗洪鹏先生

副总经理:区锦棠先生、丁惊雷先生、韦子军先生、余彧先生

董事会秘书:韦子军先生

财务总监:邱丽莹女士

2、内审部负责人:余卓行先生

3、证券事务代表:吴珍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并同意提名,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韦子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0-89811196 ,传真:020-85166003

电子邮箱:zhengquan@phone580.com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黄埔大道660号汇金国际金融中心9楼

特此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9日

附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

1、总经理罗洪鹏先生: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学士,高级软件工程师。1999年7月至2004年4月,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网络维护中心担任核心网维护工程师;2004年05月至2011年3月,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省市场部担任经营分析师、电子渠道经理,具有丰富的大型项目管理和组织经验;2011年10月开始筹办广州蜂帮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有限公司成立起一直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担任汉鼎信息副总经理;2015年9月起担任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洪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719,1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1%,通过赣州蜂助手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助蜂资产经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1.88%。光证资管蜂助手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2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5,084,4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1%,罗洪鹏先生持有该2号资管计划39.66%份额;罗洪鹏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赣州蜂助手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诺为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雪锋、陈虹燕为罗洪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罗洪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副总经理区锦棠先生: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广东海洋大学热能与动力工程学士。2004年10月至2006年9月担任广州怡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2006年9月至2009年5月担任广州华微软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2009年5月至2014年2月担任中软国际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4年3月至2015年9月担任广东蜂助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在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区锦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光证资管蜂助手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2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5,084,4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1%,区锦棠先生持有该2号资管计划19.94%份额。区锦棠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副总经理丁惊雷先生: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物资学院管理学学士,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7月至2005年5月担任中油BP石油有限公司油站经理;2005年6月至2010年10月担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沟通100服务厅店面经理/G3产品区域总监;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担任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门经理;2015年9月担任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8年8月至今担任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惊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160股,通过赣州蜂助手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15%。光证资管蜂助手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2号资管

计划”)持有公司5,084,4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1%,丁惊雷先生持有该2号资管计划19.94%份额。丁惊雷先生通过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间接持有50,000股股份。丁惊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4、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韦子军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及法学双学士,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3年12月至2014年12月历任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佛山分公司综合部副总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8年6月担任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在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韦子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030股,通过赣州蜂助手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11%。光证资管蜂助手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2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5,084,4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1%,韦子军先生持有该2号资管计划20.45%份额。韦子军先生通过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间接持有70,000股股份。韦子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5、副总经理余彧先生: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系统管理师,高级职称。2007年7月至2016年7月任职于中数通信息有限公司;2017年3月至2019年12月担任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支撑事业部总经理;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担任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支撑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负责分管物联网研发部、业务支撑部、技术支撑部和项目管理部,并负责其它部门技术开发的监管工作。2024年4月19日至今担任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彧先生通过赣州蜂助手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05%。余彧先生通过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间接持有50,000股股份。余彧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6、财务总监邱丽莹女士: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广东工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学士。2010年6月至2011年4月担任深圳凯欣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11年4月起参与广州蜂帮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筹备成立事项;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担任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9月至今担任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丽莹女士通过赣州蜂助手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11%。邱丽莹女士通过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间接持有25,000股股份。邱丽莹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

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内审部负责人

余卓行先生,199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9年加入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会计、信息系统部业务管理专员,2023年至今任内审部负责人。截止公告披露日,余卓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与与与与与与5%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证券事务代表

吴珍女士,198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9年加入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出纳,2020年起至今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公告披露日,吴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间接持有20,000股股份。与与与与与与与5%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