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助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蜂助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5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9,12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3,122,170.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5,997,829.08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5月12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241《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 | 201,204,300.00 | 201,204,300.00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6,734,700.00 | 86,734,700.00 |
| 3 | 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开发及应用项目 | 16,448,300.00 | 16,448,300.00 |
| 4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9,432,700.00 | 29,432,700.0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 合计 | 453,820,000.00 | 453,820,000.00 | |
(二)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拟投入的金额进行调整,同时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新增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及用途变更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并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变更、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追加投入超募资金 | 追加投入自有资金 | 调整后项目总投资 |
| 1 | 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 | 201,204,300.00 | 90,929,000.00 | 71,308,800.00 | 363,442,100.00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6,734,700.00 | - | - | 86,734,700.00 |
| 3 | 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开发及应用项目 | 16,448,300.00 | 13,513,400.00 | - | 29,961,700.00 |
| 4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9,432,700.00 | 15,224,400.00 | - | 44,657,100.0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00.00 | - | - | 120,000,000.00 |
| 6 | 物联网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设募投项目) | - | 192,511,000.00 | - | 192,511,000.00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调整后项目投资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 备注 |
| 1 | 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 | 201,204,300.00 | 292,133,300.00 | 292,143,663.08 | 100.00% | -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6,734,700.00 | 86,734,700.00 | 79,951,816.32 | 92.18% | 已结项 |
| 3 | 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开发及应用项目 | 16,448,300.00 | 29,961,729.08 | 28,805,694.38 | 96.14% | 已结项 |
| 4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9,432,700.00 | 44,657,100.00 | 43,999,092.39 | 98.53% | 已结项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120,018,179.52 | 100.02% | 已结项 |
| 6 | 物联网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设募投项目) | - | 192,511,000.00 | 116,958,543.67 | 60.75% | - |
注1:表中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调整后项目投资额仅包含追加投入超募资金部分后的投资总额,不包含追加的自有资金部分。注2: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项目投资额,系累计投入金额资金来源包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
注3:表中已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经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经注销。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3,966.6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4,500.00万元。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4,500.00万元已于2026年7月1日归还于募集资金专户,归还后,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为8,466.69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前次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6年7月1日,公司已将全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4日、2026年7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关于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增加。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3%计算,预计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210万元进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如募投项目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6年7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国强胡姗姗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保荐机构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