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键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83 证券简称:天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21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茂南路13号一楼101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砚儒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7,186,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2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86,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86,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86,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08%。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184,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184,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184,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184,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184,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184,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184,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184,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184,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184,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现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184,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184,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84,3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1%;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184,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84,3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1%;反对1,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陈鸣剑律师和涂露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