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键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08  天键股份(301383)公司公告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上欧工业小区宝矿路66号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砚儒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87,443,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22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7,24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85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0,198,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37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443,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0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443,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018%。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7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7%;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冯砚儒、天键(广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殷华金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52,740,000股。以上股东所持有

的股份数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4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胡莹莹律师和刘慧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