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电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电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未来电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4月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4月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29.99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04,96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326.6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638.3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48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项目备案情况 | 环评批复文件 |
1 | 低压断路器附件新建项目 | 41,700.00 | 41,700.00 | 相开管委审[2020]125号 | 苏行审环评[2021]70077号 |
2 | 新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8,043.17 | 8,043.17 | 相开管委审[2021]14号 | 不涉及生产、建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等相关法规,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
3 | 新建信息化系统项目 | 3,525.00 | 3,525.00 | 相开管委审[2021]15号 | 不涉及生产、建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等相关法规,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
合 计 | 53,268.17 | 53,268.17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3年3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769.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 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1 | 低压断路器附件新建项目 | 41,700.00 | 2,074.19 | 2,074.19 |
2 | 新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8,043.17 | 3,226.96 | 3,226.96 |
3 | 新建信息化系统项目 | 3,525.00 | 468.62 | 468.62 |
合 计 | 53,268.17 | 5,769.77 | 5,769.77 |
四、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12,326.62万元,其中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10,281.50万元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为2,045.12万元,截至2023年3月23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361.58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发行费用为361.58万元,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明细 | 金额(不含税) |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不含税) | 本次置换金额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10,281.50 | - | - |
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 | 1,066.04 | 297.17 | 297.17 |
律师费用 | 556.60 | 47.17 | 47.17 |
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 | 40.41 | 17.24 | 17.24 |
用于本次发行上市的信息披露费用 | 382.08 | - | - |
合计 | 12,326.62 | 361.58 | 361.58 |
综上,截至2023年3月23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6,131.35万元,本次置换金额合计6,131.35万元。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684号)。
五、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或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先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131.3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1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131.3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鉴证结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3年3月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本次置换事项己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王秀娟 | 汪志伟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