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电器: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合计分派现金红利7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1月28日。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11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11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3*****985 | 莫文艺 |
2 | 03*****261 | 莫建平 |
3 | 03*****112 | 朱凤英 |
4 | 08*****380 | 苏州浩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 | 03*****519 | 楼 洋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11月20日至登记日:2023年11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吴开路8号办公楼5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金增林
咨询电话:0512-61110000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相关文件。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